把握课程特性,发挥关键作用
人大基础教育期刊社 2022-12-19 13:12 发表于北京
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小学德育 ,作者刘长海 贡丽媛
中小学德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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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开宗明义地指出: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政课;课程具有政治性、思想性和综合性、实践性。据此,试从国家意志与个体成长的关系、知识掌握与思想观念形成的关系、思政课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思政课与学生生活的关系角度,对道德与法治课程特性作一阐释,以期彰显课程特性对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指引作用。
一、政治性:以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学生指明成长道路
道德与法治课程以“成长中的我”为原点,将学生不断扩大的生活和交往范围作为建构课程的基础。课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促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政治思想、道德规范和法治观念。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成长需要有机融汇于道德与法治课程,要求教科书编写、课堂教学及评价有机平衡国家意志与个体成长,使课程同时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传递载体和个体美好生活的具体指引。
从国家意志角度来看,包括道德与法治课程在内的大中小学思政课承担着系统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引青少年思想价值观念建构的关键使命;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来看,思政课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切实增强办好思政课的信心,全面提高思政课质量和水平。从个体成长角度来看,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个体欲求与社会限制的矛盾、人际交往中的冲突,必须学习为人处世,形成处理自我与他人、集体和社会关系的稳定思考和行为方式。
作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念传递载体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和作为个体美好生活指引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并不存在内在冲突。生活是具体社会条件下的生活,美好生活是被特定社会的价值标准所认可的美好生活。道德与法治课程应该以学生生活为中心,做好对学生生活的指引和规范。教师必须紧密联系学生生活,细致了解中小学生的日常生活和所思所想;同时必须以社会发展需要为准绳,指引学生发现存在于生活琐事和社会安排中的原理、道理和道德规范,“推动青少年从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国情等方面建立与自我、与他人和集体、与国家和社会间的关系群集,从而使其在认知、技能和情感上逐步形成对核心价值观的理解、认同与责任”,让学生逐步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二、思想性:推动学科知识向思维与行动方式转化
从教学目标角度来看,思想性强调思政课以培育合乎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思想政治道德观念为目标。思想政治道德观念对人生具有深层指导作用,公民要实际运用这些观念来指引其全部社会实践。换言之,道德与法治课程最终要解决的是“信不信”的问题,而不是“知不知”的问题。
思想政治道德观念可以看作思想观念、政治观念、道德观念及法治观念的复合体。思想观念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生要深入理解并坚定认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据此思考人生目的和意义,从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统一的高度进行社会行动选择。政治观念指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看待社会发展方向,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道德观念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努力在社会上做好公民、在工作中做好建设者、在家庭里做好成员、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好品行。法治观念指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如尊重法律权威、遵守法律法规、坚决与违法行为做斗争等。思想、政治、道德及法治观念是内在统一的,个体拥有怎样的思想观念,必然就会产生与之相应的政治、道德、法治观念;一个坚信马克思主义的人,必然会认同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愿意将个人的人生价值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接力奋斗之中。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指导实践,思想政治道德观念在个体的意识系统中处于内核或中枢位置,能够在个体的社会行动选择过程中发挥深层指导作用。杜威指出,化学家和盗匪所拥有的关于爆破的知识在字面上是一样的,但前者将知识用于服务社会,后者将知识用于抢劫财物。这一个简单的对比说明,个体所持的思想政治道德观念指引着人生的道路,统率着具体科学文化知识的使用。
以培育合乎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思想政治道德观念为目标,要求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有机统整学科逻辑和生活逻辑,联系学生生活实际引出教学主题,通过议题式教学等方式培养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基于对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的思考和行动的细致观察明确教学侧重点;道德与法治课程评价不仅要评价学生获得知识的情况,更要评价这一课程教学满足学生思想道德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情况,并且以后者为评价重点,突出运用过程性评价、表现性评价、真实性评价。
三、综合性:构建道德与法治课程和其他课程的融合共生格局
道德与法治课程全面响应社会发展对人的思想政治道德及法治观念的要求,系统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观念;同时,道德与法治课程并不是影响学生正确观念形成的唯一因素,各学科课程、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乃至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都会对个体品德产生影响。从课程属性来看,思政课是直接德育课程,即直接呈现德育意图的课程;其他课程是间接德育课程,即教育者的德育意图并不直接和明显的课程。尽管思政课以培养马列主义思想政治道德观念为直接目标,但它不能脱离其他课程孤立地承担这一任务,需要解决好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相互配合的问题,实现同向同行,融合共生。
其一,确立道德与法治课程在学校德育课程体系中的灯塔地位,确保所有课程内容坚持一致的思想方向。要贯彻教育影响一致性原则,道德与法治课程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前提下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生活化,增强对中国社会发展问题的解释力,促使学生坚定信仰马克思主义;联系中小学生的生活实际和认知发展水平,对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进行充满儿童气息和生活意义的表达,拉近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与学生的心理距离;所有课程要秉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细致审查学科教学内容,确保教学内容遵循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在这样的课程体系中,道德与法治课程处于灯塔、纲领位置,合乎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价值观则像灯塔放射出的光芒,所有课程都支撑着学生向着灯塔的方向攀登,形成对先进思想政治道德观念的坚定信念。
其二,扎实开展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方式改革创新,让思政人本化、理论实践化。过度强调思想统一的泛政治化教育造成了很多成人对思政课的隔膜,也形成了各学段思政课照本宣科、生硬灌输的僵化模式。新时代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要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在坚持思想性、理论性的同时增强亲和力和针对性:跳出喊口号的误区,将思想政治理论与日常生活现实相结合;告别单方面说教,贯彻师生平等对话和批判性研讨,让真理在越辩越明的过程中自然显现;反对揠苗助长,落实螺旋上升,从具体到抽象、由浅入深地促进学生建构思想政治道德观念。
其三,建立各学科教学与现实生活的联系,让每门课程的学习增进学生参与社会、建设祖国的才能。课程育人的关键不是让学生在每门课上生搬硬套几句马列名言,而是确保学生能够用爱国、为人民服务等观念指引行动,应用学科知识技能为祖国建设事业做贡献。要清理“以升学(升官发财)为目的”的个人本位教育价值观,倡导兼顾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社会本位教育价值观;清晰阐明各学科教学的社会意义,让每一门学科成为学生认识社会活动的情况的一种工具;广泛采用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建立课堂教学与社会参与的有机联系,促使各学科教学发挥对个体参与社会、奉献祖国能力的培养功能。要细致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中“各门课程用不少于10%的课时设计跨学科主题学习”的要求,建立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等教学的有机联系,探索性开展跨学科德育主题教学,即结合特定德育主题的需要,各学科根据自身的特点,以相辅相成的方式有目的、有计划地在教学中实施德育,促使学生更好地明理、躬行。跨学科德育主题教学有助于突破学科教学与德育之间的思想壁垒,增强全体教师的德育使命自觉,以更加合乎社会生活实际的方式引导学生分析并解决德育问题,相比孤立开展德育课教学能够实现更大的教学成效。
其四,在学校生活中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学校氛围,培养学生发达的现代公民意识。依据广义的课程观,课程涵盖学生在学校的一切生活经验。从思想政治道德观念生成的角度来看,学校、班级里的师生互动、同伴交往等一切社会实践都会影响学生的价值观建构,是隐藏在学科课程之下的更为宽广、更为深厚的间接德育课程。有必要反思学校与社会的关系,端正办学宗旨,“按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意志来办好教育”;把学校建成一个小型的民主社会,通过学生自治、学校社团等将经济、政治、文化现象以合乎中小学生年龄特点和理解能力的方式逐步引入校园,让学校生活成为培养学生参与社会能力的过程;将学生带出校门,因地因校制宜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研学旅行,鼓励学生关注社会事务,主动积极有创意地参与社会。
四、实践性:以道德与法治课程统率指引学生全面的社会生活
思想品德形成的标志是个体在具体情境中稳定地依据特定思想观念进行选择和行动,在解决了“信不信”的问题之后,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价值还应体现在个体的实践或行动上,解决“做不做”的问题。实践性的基本要求是知行合一,要求学生在走出课堂之后能够按照课堂上习得的思想观点进行适宜实践。从课前、课中、课后的时间线索来看,实践性意味着:教师在课前要“备教材”“备学生”,基于对学生的了解,根据学生实际,制订教学活动计划;在课中选择适宜的活动形式,激活学生的理性思考、情感体验和实际行动;在课后要重视教学的后续效应,在教室内外落实对学生的行动指导,巩固教学效果。这样一来,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就有机融汇于学生的生活实践之中,成为基于实践、通过实践、指引实践的活生生的课。
然而,在学校实际运行过程中,现实情况与此有很大距离,德育课与生活的割裂以及师生对这种割裂的熟视无睹让人触目惊心。不少教师将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浓缩成条理清楚的知识点清单,印发给学生,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死板背诵;占用大量课时进行知识点测试,以期督促学生提高识记的准确性;教学联系生活成为“公开课”上偶尔为之的表演,照本宣科仍然是常态课堂的主导形式,教师对学生生活的了解和关注严重缺位,德育课对学生活动的指导极其微弱。
不仅如此,应试压力大、学生生活“空壳化”可能导致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沦为纸上谈兵。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集中于指导学生思考人生价值、处理人际交往、参与社会实践,然而,在巨大的应试压力和日复一日的沉重书面作业负担面前,这些倡导往往无从落实,因为在严重缺少同伴交往的条件下很难培养真正意义上的诚信友善,在承担家务劳动和集体责任的机会几乎为零的状况下学生牢牢记住的“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往往沦落为以赢得考试分数为终极目标的空洞表态。道德与法治教科书中设计了大量实践体验、小组讨论、社会实践活动,然而,在一线调研中,我们发现,学生往往没有真正开展这些活动,而只是在教师要求下死记硬背相关知识要点并据此答题。高德胜等发现,“一些儿童的生活经验非常单一、贫乏,他们的生活经验仅限于学校和家庭生活的经验,就是家庭生活经验也以学习经验为主,在学校以外,与他人、包括同龄伙伴的交往很少。……德育课程和教材如何面对这一现实,是我们迫切需要研究的课题。”
针对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与学生生活的割裂和随之导致的中小学生知行脱节问题,道德与法治课程改革应该着重做到如下几点。一是建立课堂教学与学生生活的联系,通过角色扮演、主题辩论、游戏等方式将学生生活引入课堂,引导学生用所学知识分析现实问题。二是组织开展与道德与法治教学内容相联的实践或学科实践,在教室内外创设真实情境,指导学生在直面真实问题、解决真实问题的过程中进行分析和探索,运用并建构与此相联的知识、能力、方法与价值观。三是依托“双减”落地,巧妙运用课后服务等时间,丰富并扩展学生的生活世界,让学生拥有在校园内外开展科学探究、团队合作、志愿服务和社会参与的机会。
在实践中,很多教师主张并实施了彰显实践性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如在课前布置开放性的预习任务,让学生收集自己家的家风、家训,分享自己关于家的看法,制作手抄报;在课上组织同学们思考代沟、亲子沟通等主题,联系亲身经历进行自主反思,确认与父母沟通的正确态度和方式,开展模拟演练,并且强调“教师……不要过多地干涉课堂活动,给学生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之后,应该放手让学生自主发挥,给学生充分展现自我的空间”;在课后布置拓展活动,“除了布置相应的书面作业与一定的练习之外,还可以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开展综合性的学习活动,如开展调查活动、写一篇小论文等”。这些做法,对于推动课堂教学与实际生活的深度融合来说是很有意义的。
详见人大复印资料《素质教育》2022年第12期